发布:2023-02-08 16:15:33 关注:23259次
seline;text-indent:24px;color:#333333;font-family:微软雅黑;text-align:center;"> seline; border: 0px; line-height: 2.5; color: rgb(229, 51, 51);"> 浙江seline; border: 0px; line-height: 2.5; color: rgb(229, 51, 51);">师招聘官方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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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line;text-indent:24px;color:#333333;font-family:微软雅黑;text-align:center;"> seline; border: 0px; line-height: 2.5; color: rgb(76, 51, 229);">公告解读_历年考情_备考指导_海量资料_精品课程
seline;text-indent:24px;color:#333333;font-family:微软雅黑;text-align:center;"> seline; border: 0px; line-height: 2.5; color: rgb(229, 51, 51);">扫描或识别二维码,关注公众号,了解更多招教故事 资格初审后符合条件人数不足岗位数3倍的,由丽水市教育局商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是否核减、取消岗位或是否开考。 2. 资格复审 学校在考试前对参加考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报考岗位所需的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考试。资格复审时间为2023年2月17日下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为华东师范大学附属丽水学校。 (四)考试 考试采用课堂教学考核(模拟上课)的方式进行,模拟上课考核备课时间为60分钟,上课时间为15分钟,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在确定入围体检对象时若分数相同者,另行组织加试。 考试时间为2023年2月18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为华东师范大学附属丽水学校。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资格。 (五)体检、考察 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1:1确定入围体检对象,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应届毕业生需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专业毕业证书和学位评书,留学人员需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不予聘用。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引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有关要求 1.参加本次招引考试人员,享受来丽应聘补贴;被聘用人员,享受相应人才待遇。 2.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不予递补。 3.应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能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4.如因疫情等原因需调整考试时间地点的,以后续通知为准。 5.本次招引设置最低服务期限,服务期为5年。 本次招聘工作由华东师范大学附属丽水学校组织实施,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丽水教育网发布,请报考人员自行留意。 本公告由华东师范大学附属丽水学校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8-2978121 18806789800 监督电话:0578-2978110 附件1: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引进优秀毕业生报名表 附件2:招聘岗位专业参考目录 附件3:教育人才类别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教育局 华东师范大学附属丽水学校 2023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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