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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 具体工作事项 | 备注 |
负责全区教师工作,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区属学校(直属事业单位)干部任免和教职员工的管理;组织落实教师资格制度,组织、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培训工作,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校长(园长)、教师的培训;参与拟订学校编制、工资等人事制度改革政策,负责区属学校教师招聘;组织、指导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的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有关工作。负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工作。 |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审查。 | |
拟订各类学校教师编制方案。 | ||
组织指导教师培训、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等工作。 | ||
制定师资管理规章制度,统筹规划并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 ||
办理全区教职工退休、退职、辞退申报工作,负责教职工奖惩工作。 | ||
负责学校教师招聘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