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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淄博市公安机关2023招录辅警45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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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淄博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山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相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经淄博市公安局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录职位及计划

  计划面向社会招录警务辅助人员455名,具体职位及计划详见《淄博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录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18至35周岁之间(1987年8月22日至2005年8月21日期间出生),驾驶与操控职位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四)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志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忠诚、奉献、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五)身心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纹身,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肢体功能障碍,其中报考应急处突职位要求单侧裸眼视力不得低于4.8,其他职位要求单侧裸眼视力不得低于4.6;

  (六)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英雄或者见义勇为模范,人民警察类高等学校毕业生;

  (七)具备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录为警务辅助人员:

  1.参加暴力恐怖、民族分裂、黑社会性质等非法组织,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3.有吸毒、卖淫嫖娼、赌博违法行为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强制隔离戒毒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6.警务辅助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国家和省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须在报名前取得招录职位要求的学历等证明材料。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不得报考,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报考者有6个月以上非公派国(境)外留学、工作或生活经历、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不得报考。

  三、招录程序

  此次招录通过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治考核、公示等程序进行,择优录用。

  (一)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3年8月22日—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

  (1)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职位、市局交警支队警务辅助人员职位、淄博人民警察训练基地警务辅助人员职位:淄博市张店区盛湖路与丰泰路交叉口东北角宴海酒店5楼509房间(山东悦享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2777257);

  (2)张店公安分局警务辅助人员职位:淄博市张店区华光路92号,张店公安分局主楼2楼会议室(联系电话:2139403);

  (3)淄川公安分局警务辅助人员职位:淄博市淄川区吉祥路96号,淄川公安分局南四楼11号办公室(联系电话:2135575);

  (4)博山公安分局警务辅助人员职位:淄博市博山区中心路128号,博山区公安分局1楼接待大厅(联系电话:2138926);

  (5)高新区公安分局警务辅助人员职位:淄博市高新区万杰路127号,高新区公安分局12楼会议室(联系电话:2189314);

  (6)桓台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职位:淄博市桓台县张北路2940号(山东齐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7063377、2134383);

  (7)高青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职位:高青县黄河路85号高青县公安局三楼307室(联系电话:2135112);

  (8)沂源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职位:淄博市沂源县振兴路89号,沂源县公安局辅警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2136627)

  3.报名要求

  考生须下载填写打印《淄博市公安机关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携带以下材料现场参加报名: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征信报告》(到人民银行查询打印),大专以上学历的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学信网”查询打印)。退役士兵携带《退出现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符合优先招录条件的,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与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信(经用人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前提供)。

  报名须本人到场,由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提报的个人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留存相关材料,由用人单位审查确认。资格审查贯穿于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录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招录资格条件不符的,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将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二)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测评项目和标准详见(附件3),测评项目包括纵跳摸高、10米×4折返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取消报考资格。在参加体能测评前,考生须签订《身体状况确认书》,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直接取消报考资格。体能测评结束后当场公布测评结果,达标人员进行笔试范围,测评成绩不计入报考人员考试总分。体能测评时间、地点等事宜由用工单位另行通知。

  (三)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行政职业能力、基本法律常识、公安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社会热点等,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按照招录计划和招录职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其中招录10人及以上的职位按照1:2比例进入,招录10人以下的职位按1:3比例进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笔试设置最低分数线,具体将根据笔试情况确定,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面试资格。笔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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