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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交通运输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2名紧缺急需专业人才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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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要求以及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青岛市交通运输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才12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青岛市交通运输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岗位汇总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汇总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应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应在2025年3月5日前取得。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相应年龄、其他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5年3月5日。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青岛市交通运输局官网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3月5日9:00-3月11日17:00。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为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青岛市交通运输局官网予以公布。

报名方式及报名材料:本次招聘采取网上登记报名形式,报名成功不代表进入面试。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如实、准确、逐项填写,将《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及签字扫描件、诚信承诺书(附件3,签字扫描件)、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毕业证书(扫描件)、学位证书(扫描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认证、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认证、报考职位所要求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近期免冠证件照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发送至报考岗位对应报名邮箱,发送邮件后请电话招聘单位进行确认。邮件主题统一设置为“岗位名称-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各项附件材料命名格式如下:

1-姓名-报名登记表;

2-姓名-诚信承诺书;

3-姓名-身份证;

4-姓名-毕业证书;

5-姓名-学位证书;

6-姓名-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认证;

7-姓名-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认证;

8-姓名-证件照;

9-姓名-相关资格证书。

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国境外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名登记表中未能涵盖报考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经历,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

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聘用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报考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报名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以邮件形式反馈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2025年3月12日17:00前向招聘单位咨询电话反映,同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反映或提供相关材料的(以电子邮件时间为准),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2.资格审查

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登记表;

(2)诚信承诺书;

(3)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认证、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认证;

(4)获奖证书;

(5)相关资格证书;

(6)目前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暂时不便提供,可先提交《单位同意报考个人承诺》,最晚可在考察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国境外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各一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原件现场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青岛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青岛引航站岗位考试采取笔试、专业测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基础知识和专业能力。采取闭卷形式,时间为90分钟,按百分制计算。青岛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青岛引航站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选。如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进入面试(青岛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岗位)或专业测试(青岛引航站岗位)。进入面试(专业测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报名人员情况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将在青岛市交通运输局官网予以公布。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专业测试

青岛引航站岗位专业测试采取船舶模拟器操纵考核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从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主要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协调应变能力、专业知识应用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自我认知能力和仪容仪表等。面试由青岛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超过规定时间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采取百分制,由7名专家组成的考官现场打分,全部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其他得分平均值计算每位考生成绩。面试成绩在每个岗位或每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并于面试当天在青岛市交通运输局官方网站(http://qdjt.qingdao.gov.cn)公布。面试结束后,按规定的比例计算总成绩,青岛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招聘岗位按照公布的笔试和面试成绩比例(40%:60%)百分制加权计算考试总成绩,青岛引航站招聘岗位按照公布的笔试、专业测试、面试成绩比例(30%:30%:40%)百分制加权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青岛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青岛引航站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专业测试成绩也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先进行等额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个别谈话、座谈、查阅档案、与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按规定组织,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青岛市交通运输局网站面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放弃拟聘资格或者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不予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三、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考试相关信息在青岛市交通运输局官网(http://qdjt.qingdao.gov.cn)予以公布。

四、报名咨询及监督电话

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及邮箱:

青岛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0532-87651708,qdjtzfzdrs@163.com

青岛引航站:0532-83678151,yhzrs@qdpilot.com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电话:0532-88707176

监督电话:0532-88018683

请在工作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6:30期间拨打以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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