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济宁学院是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坐落在世界历史文化名城、儒家文化发源地、孔子故里、东方圣城曲阜。
学校占地1721亩,校舍建筑面积61.4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4476人。设有19个教学单位,51个本科专业、22个专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门类。
学校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通过实施校地校企人才共引共享计划青年博士化工程百名卓越人才支持计划等,持续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育力度,人才活力不断激发,人才效应日益彰显。学校现有教职工1391人,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393人,兼职硕士研究生导师40人,享受国务院特贴4人、省政府特贴1人,山东省教学名师6人,省级以上人才称号专家27人。有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3个、省高校青年创新团队11个、省哲学社会科学青年人才团队2个。
学校根植孔孟之乡,沐浴圣地儒风,秉持学生为本、教师为先、服务地方的办学理念,紧紧锚定第二次党代会提出的1385战略,科学落实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在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上展现新的作为,为实现建设应用型本科大学的目标、开创学校改革发展的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5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4〕15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济宁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90名,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50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应聘教师中级岗位的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教师高级岗位的应在55周岁以下;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济宁学院人事处(人才工作处)网站(https://rs.jnxy.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本次招聘的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报名人员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的形式进行报名。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济宁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附件2),并将该表重新命名(格式统一要求为岗位名称+姓名+学历+学位+专业,如:教师岗位**+某某+研究生+**博士+***专业),然后发送至电子信箱rsc@jnxy.edu.cn。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材料及相关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资格审查采用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审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现场资格审查材料包括:
(1)符合应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的原件,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2)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3)《济宁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应聘人员下载附件2统一使用A4打印纸、粘贴电子照片后自行打印,资格复审时当场在承诺书落款处手写签名);
(4)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的原件;
(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研究生的招聘可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面试采用试讲和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科研能力、表达能力以及岗位基本技能等。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核对身份、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提出聘用意见,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学校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的有关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省、市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37-3196046
通讯地址:山东省曲阜市杏坛路济宁学院人事处(人才工作处)
邮编:273155
七、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5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4〕1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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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学院
2025年0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