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工作的部署要求,积极消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长期失业人员,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范围和岗位设置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人员范围:冠县户籍或常住,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及就业愿望,进行了失业登记的16-24岁青年、“二孩妈妈”及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2、女性年满四十周岁、男性年满五十周岁的失业人员;
3、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
4、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
5、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7、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8、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
(二)岗位设置。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需求导向、公益属性的原则,现设立城区老旧小区秩序维护员和保洁工作岗位36个。
二、招聘条件
1、爱岗敬业,身体健康状况良好,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2、能够保质保量完成完成分配工作;
3、服从分配和安排。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已经享受过公益性岗位扶持政策且享受期限已满三年的;
2、通过用人单位吸纳、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就业的人员;
3、违法违纪正被调查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待遇
1、城镇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按照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城镇公益性岗位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已享受过公益性岗位补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的累计计算时间,已满规定期限的不得报名。
2、同一人员的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对退出公益性岗位后生活困难人员,按规定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做到政策有效衔接、帮扶不断。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及选岗程序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5日—11月27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社区治理党代表工作室。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有关证明到报名点报名,填写《城镇公益岗报名表》(报名现场领取)。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虚报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4、报名材料:
①城镇大龄失业人员提供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提供居民户口簿及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人员提供丧偶或离异相关证明、抚养协议书;
④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提供低保证;
⑤残疾人员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⑥“二孩妈妈”需提供结婚证、出生证明及户口本。
除上述报名材料外,报名人员需现场填写《城镇公益岗报名表》一式三份,并提供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5、用人单位筛选。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筛选、初审。
6、复审并公示。用人单位初审无异议并签字、加盖公章后,转乡镇(街道)复审,不少于5日的公示。
7、部门联合审核备案。县直有关部门联合按照公益性岗位重点安置对象标准要求,对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名单进行审核备案,并将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反馈给用人单位。
8、岗前教育培训。由各用人单位组织负责对各岗位安置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使其增强职业道德和职业自豪感,掌握岗位所需基本规范和技能,熟悉岗位职责和岗位要求,提高职业技能、安全生产意识等。
9、正式上岗。培训结束后,用人单位负责及时组织各岗位人员到岗到位,根据岗位职责做好相关工作。(正式上岗时间另行通知)
政策咨询电话:0635-5788288
来源:冠县住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