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至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市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5年栖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除岗位另有要求,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4年2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根据上级有关政策,专项招聘岗位仅限特定人员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仅限以下人员报考:我省2012年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2016年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23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和山东项目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23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山东生源人员,服务满2年(服务经历计算至2025年9月)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不得再次应聘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面向栖霞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岗位仅限以下人员报考:45周岁以下,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含技工院校全日制毕业生),连续任职满5年、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经镇街党(工)委推荐,市委组织部考察合格的在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其中社区党组织书记须在社区连续工作10年以上。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岗位仅限以下人员报考:从栖霞市入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应征时已取得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或符合毕业条件、能够如期取得毕业证的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班学生,以及退役后取得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符合政府指令性安置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未服满现役(部队撤并降改等非个人原因除外)、服役期间受到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已按照定向考录(招聘)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违反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人员除外;相关政策由栖霞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负责解释。报考以上专项招聘岗位的人员,还需符合岗位招聘条件。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的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至2025年2月。
二、招聘岗位
栖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5年栖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2月17日9:00-2月21日16:00
查询时间:2025年2月17日11:00-2月22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hj.yantai.gov.cn/index.html),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5年2月21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通过附件1查询咨询电话。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5年2月17日11:00—2月22日16:00
审核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5年2月17日11:00—2月23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5年3月18日9:00—3月22日9: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2025年度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按照鲁发改价格〔2024〕755号文件规定,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具体要求详见本简章附件2。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栖霞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sdqixia.gov.cn/)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聘岗位取消核减的计划可调整到本招聘单位(部门)其他招聘岗位。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笔试成绩合格线、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及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具体要求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栖霞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sdqixia.gov.cn/)。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简章附件2。
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日次日17:00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需按附件3式样提供,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笔试后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经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可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栖霞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5年版,综合管理类,A类)确定。应聘人员须参加全部两科笔试。笔试阅卷结束后,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栖霞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笔试时间:2025年3月22日8:30—12:00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二)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在栖霞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sdqixia.gov.cn/)公布。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发改价格〔2024〕755号文件规定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
面试由栖霞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1:3的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未按照规定时间向栖霞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面向社会公布。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依次按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栖霞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sdqixia.gov.cn/)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栖霞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体检。栖霞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栖霞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栖霞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sdqixia.gov.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栖霞市委组织部、栖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照管理权限报栖霞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应聘须知等各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需求表、应聘须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咨询电话:0535-5210043
报名期间技术支持电话:0535-6683333
监督电话:0535-5221836
招聘报名、招聘信息公告公示网站:栖霞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sdqixia.gov.cn/)
中 共 栖 霞 市 委 组 织 部
栖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