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服务全市广大职工群众,市总工会、市工人文化宫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一批具有一定特长的职工志愿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条件
(一)年龄在18—60岁之间,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心公益事业。
(二)身心健康、无刑事、行政及业内处罚记录,具有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的职业精神。
(三)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理解能力强,性格大方开朗,有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和培训,服从《志愿者服务条例》规定的有关内容。
(四)热爱志愿服务事业,愿意接受专业培训的工会干部和职工。能在承诺的时间内,高效完成公益服务工作,服从市总工会、市工人文化宫的统一安排。
(五)在一定领域有所专长,具有承担相关业务指导、培训、创作、调解、诊疗等岗位能力,且愿意运用自身专长为职工群众提供无偿服务。
二、服务内容
(一)权益维护类。参与法律宣讲、法律援助、劳动争议调解、重大劳资纠纷调处等公益维权志愿服务活动。
(二)职工服务类。参与工会组织的教育培训、心理辅导、健康管理、困难救助、就业援助、素质提升、医疗互助等工会帮扶和服务活动。
(三)文艺宣传类。创作编排歌颂我市职工群众优良品质的优秀作品,参与为基层送文化活动,开展文艺演出、文化指导教育培训等志愿服务活动。
(四)社会公益类。开展交通乘车引导、礼让斑马线、医疗健康、环保宣传和其他公益事业志愿服务活动。
(五)科技创新类。参与先进典型宣讲活动,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根据自身特长和服务意向,实施技术创新、创业辅导等志愿服务活动。
(六)其他服务类。组织参与全市重大主题活动或突发公共事件的服务应对活动,或根据基层工会和职工群众需求,开展和提供其他工会志愿服务活动。
三、招募时间
公告下发之日起至10月30日止。
四、志愿者的权利和义务
(一)志愿服务者经市总工会公益活动志愿服务队聘用,可免费参加市总工会、市工人文化宫组织的相关专业培训与专业辅导。
(二)积极参加市总工会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关注职工的需求。
(三)按照市总工会要求,策划不同主题的公益项目和课程,承接个人、单位、政府委托的志愿服务项目。
(四)严格遵守志愿服务和市总工会有关规定,志愿者的服务记录按照有关规定录入山东志愿服务网和潍坊文明网,对在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优秀的志愿者将适时予以通报表扬。
五、招募流程及其他
志愿者报名后,市总工会对志愿者情况进行核实,综合报名人员的基本情况、从业经历择优聘用。
(一)报名事项。填写报名材料《潍坊市总工会公益活动志愿者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市总工会召集相关人员对报名的志愿者进行资料审查,对审查合格的志愿者进行确认。
(三)集体研究。经审查合格后,根据审查情况,报市总工会研究,确定最终聘用的志愿者。
(四)发放聘书。按照市总工会研究意见,与选定志愿者签订服务承诺书,市总工会发放志愿者聘书。
有意报名的志愿服务者必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本公告有关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原标题:《潍坊市总工会关于招募具有一定特长的职工志愿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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