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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事业单位选调市外滨籍工作人员面试评议公告
一、领取面试评议通知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请于12月26日至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由本人持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如身份证丢失,可凭临时身份证)到各报考的市直单位领取《面试评议通知单》(具体领取地址请咨询公告岗位需求表中的报名电话)。
二、面试评议时间地点
面试评议时间:12月28日(星期六)。具体面试评议集合时间、面试评议地点见《面试评议通知单》。
三、面试评议注意事项
参加面试人员须持本人《面试评议通知单》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如身份证丢失,可凭临时身份证),在规定的面试评议集合时间截止前到面试评议地点集合。未在规定的集合时间前到面试评议地点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评议时,不得穿戴有明显职业特征的服装和饰品,违者取消评议成绩。
中 共 滨 州 市 委 组 织 部
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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