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济南市莱芜人民医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5年济南市莱芜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三)应聘初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2月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9年2月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4年2月以后出生)。
(四)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等;其他人员应聘,须在2025年2月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等。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报考;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持有生效的公费教育协议书的公费医学生不得报考。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届毕业生岗位的招聘范围为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 2024年、2023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要求应届毕业生的,应聘人员应以学历专业报考。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截止到2025年2月。
二、招聘岗位
2025年济南市莱芜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共计30人,招聘的岗位条件、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5年济南市莱芜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岗位汇总表》(附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5年2月27日9:00—3月5日16:00。
查询时间:2025年2月27日11:00—3月6日16:00。
缴费时间:2025年2月27日11:00—3月7日24:00。
报名人员登录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aiwu.gov.cn),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经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招聘单位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可在查询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2025年济南市莱芜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岗位汇总表》(附件)查询。
(二)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后,下载打印《2025年济南市莱芜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25年3月27日9:00至2025年3月29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于2025年3月6日16:00前(以接收时间为准)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图片或PDF版发送至邮箱lwrmyy@jn.shandong.cn,邮件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岗位”命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相关证明材料为:本人身份证;最低生活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证明或低;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高级岗位的,按实际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组织面试。对其他岗位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请应聘人员缴费后,注意关注报名网站相关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四)资格审查
济南市莱芜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况,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高级职称人员报考高级岗位的,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的形式。高级职称人员报考其他岗位的,按要求参加笔试。
(一)笔试
1.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根据报考岗位不同分为医学类(含药剂、医技等)(A类)、护理类(B类)、中医类(C类)、卫生综合类(D类),各类均考一科。医学类(含药剂、医技等)(A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专业基础知识;护理类(B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护理专业基础知识;中医类(C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中医专业基础知识;卫生综合类(D类),考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判断推理能力、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运用基本知识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等。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5年3月29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确定面试人选。为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规定的开考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要求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弃权。应聘高级岗位的人员资格复审通过后直接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人选确定后,在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aiwu.gov.cn)公布。
(二)面试人选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选名单确定之后,需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相关证明材料及《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到指定的地点(另行通知)进行资格审查。向招聘单位现场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2)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岗位要求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明材料。(3)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本人申请、招聘单位同意,也可在考察体检阶段提供)。(4)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和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出具工作经历证明、签订合同和缴纳养老保险的单位要一致)。(5)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应聘人员,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6)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在面试前一天17点之后弃权的,相应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选不再进行递补。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缴纳面试考务费。面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70元。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应聘高级岗位的,其面试成绩即为其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进行考察体检。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若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含高级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由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在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aiwu.gov.cn)公布。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由济南市莱芜人民医院组织,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等纪律规定。
(一)体检。考察体检人员应在体检公告规定的时间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面试通知单等材料到指定的地点集合,集体进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不予聘用。除特殊情况经医院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考察。考察由济南市莱芜人民医院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考察工作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一般不得超过体检结束后90日;情况复杂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但延长一般不得超过30日。到规定的完成期限(含延长期限)时,有关审查调查等程序仍未终结的,一般应当终止招聘程序。
对因弃权和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aiwu.gov.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之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不计算服务年限)。
七、其他
1.2025年济南市莱芜人民医院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官方网站发布的公告,并保持手机通讯畅通。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有关材料、反馈有关信息的,视为放弃。
3.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公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31-78118605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31-76215822
济南市莱芜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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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5年济南市莱芜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岗位汇总表.xlsx
(责任编辑: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