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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校园招聘 > 教职工招聘 > 2025广东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招聘22人公告
2025广东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招聘22人公告

发布:2025-02-28 16:16:21  关注:22次

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成立于1987年,由我国著名精神医学家伍正谊教授主持创办,为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三临床学院,是集医疗、教学、科研、防治于一体的三级精神卫生机构。医院秉承一切为了病人的办院理念,着力发展高质量的综合医疗服务能力;以亚专科和交叉学科发展拓宽科研领域、带动人才建设;具有完善的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本硕博教育体系及博士后流动站,以精神医学学位教育和精神科医生培训中心为依托,开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服务,实施一院两区四中心战略,已连续四年获得国家三公绩效考核A等级。医院住院综合楼工程总建筑面积39785.59㎡,总投资3.2亿元,核定总床位数达到800张,开放床位数达到1000张。

现因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邮件报名。报名时间为2025年3月5日0:00至2025年3月11日23:59。邮件主题命名为:应聘岗位+学历+姓名+毕业院校。应聘人员须根据岗位要求提交佐证材料,材料清单如下: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本人彩色证件照(JPEG或JPG格式);

3.身份证(正反面在1张图片上,JPEG或JPG格式);

4.毕业证、学位证书(PDF格式,毕业证、学位证书各1个文件,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对应的佐证材料:

专业技术资格证(如有需提供,无则无须提供)

应聘者提交报名文件控制在5M内,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人事科电子邮箱:rsk@stumhc.cn。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s://hrss.gd.gov.cn/)或单位网站(https://www.stumhc.cn/Index/Index)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否则报名无效。

2.实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制度。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当承诺所填报资料及所提供的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3.招聘岗位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境外留学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报考时需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以及对比国内学校专业开设课程表等证明材料。招聘单位将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

4.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5.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凡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等相关规定情形的,应予回避。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五、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初审,资格初审不通过的,报名不成功。此阶段只初查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是否完整、基本条件是否符合,不作为报考资格条件最终审核。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以参加笔试,但不可视为已通过资格审查。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将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结果通过邮件公布。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入围面试人员出现空缺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方式详见岗位表。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和岗位所需的专业素质。笔试时间通过邮件告知。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统一公布。

(二)面试

在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按照岗位考试方式,根据应聘人员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人数未达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布。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合格分数线

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体检人员名单通过邮件通知。

体检结果、考察结果通过电话通知。

八、公示与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主管部门门户网站、本单位门户网站、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s://hrss.gd.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按规定期限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九、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如果递补,人选应当从同岗位考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照公告中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应聘人员年龄及工作经历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二)本公告及具体招聘条件提及的以上和以下均包含本数。

(三)应聘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

(四)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规定追究责任。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

招聘咨询电话:0754-82904574(人事科)。

监督投诉电话:0754-82902229(纪检室)。

电子邮箱:rsk@stumh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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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

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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