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威海市环翠区委党校是区委领导的培养领导干部的学校,是区委的重要部门,是培训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区委开展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区委、区政府重要智库。现根据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4年3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5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应在2025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其他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应于2025年2月28日以前取得。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中共威海市环翠区委党校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ancui.gov.cn)人事考试专栏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3月1日至4月30日。
报名方式:在规定时间内以电子邮件方式投送报名材料,报名邮箱为:qdxbgs@wh.shandong.cn,邮件主题栏请注明党校公开招聘+姓名+学校+专业。
报名材料(以下所有材料请发送扫描件,原件及复印件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1)《中共威海市环翠区委党校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籍在线认证报告;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学术成就相关材料。
2.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以邮件、短信或电话等形式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随时关注邮箱信息,并保持通信畅通。
资格复审在考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通过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复审材料的,视为弃权。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需按公告要求,在报名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报考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三)考试
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理论素养、语言表达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通过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定70分的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应聘人员总成绩并列的,加试确定人选。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在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考察体检
中共威海市环翠区委党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参考国家、省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撰写考察材料,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等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因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环翠区政府人民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因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不在岗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岗的工作日后考核,在报到后一年半仍未补足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女性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不在岗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岗的工作日后考核。招聘岗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
四、其他
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岗位汇总表》,准确理解相关政策与要求。在公开招聘期间,应及时登录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ancui.gov.cn),了解招聘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材料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汇总表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631-5817657
监督电话:0631-523397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附件:
1:中共威海市环翠区委党校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2:中共威海市环翠区委党校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中共威海市环翠区委党校
2025年2月28日